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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产生的五大误区
2013-04-23 19:29:26
营改增已经实施半个月了,围绕着营改增的话题还不断,现在不管是试点企业还是非试点企业都在讨论营改增的问题,但再讨论之余我也发现大家对营改增还是产生了很多误区,对于这一点作为会计人员要引起注意
   第一个误区:纳税人身份选择问题。营改增后,增值税有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之分,现在很多人都在计算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各为多少,最后得出结论: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比原来营业税还要低,一时间都要求成为小规模纳税人。其实这是一个误区,营改增的目的是为了完善抵扣链条,如果大家都成为小规模纳税人,还不如当初将营业税的税率直接降到3%可能会更有效。实行营改增后最终的目的是让大家都能无障碍地成为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只是一个过渡,为成为一般纳税人创造一个条件而已。全面实行增值税后,随着税控系统开票,这个条件基本已经具备了。一般纳税人是最终的归属。
 第二 个误区:一般纳税人的税负比小规模纳税人低。这也是一个误区,小规模纳税人直接用销售额去计算应交增值税,而一般纳税人是用销项税和进项税的差额去纳税。现在很多现代服务业的企业觉得自己抵扣少,一般纳税人的实际税负为5.66%(没有任何抵扣的前提下),而小规模纳税人只有2.91%,二者几乎相差一倍。但要想着2015年后,在全国都实行增值税后,抵扣的范围大幅度增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负肯定要比小规模小,现在看看货物一般纳税人就知道了,有多少企业的实际税负能超过或达到2.91%呢?
第三个误区:只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就能抵扣。现在已经营改增的企业都在想怎么才能多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充分抵扣,以降低税负。但实际不是大家想的那样。增值税的进项税必须要符合抵扣条件才可以抵扣。现在第一批营改增的行业大都是和企业的生产经营相关的,随着越来越多的行业加入营改增范围,因为都属于第三产业,很多对企业来说都属于个人消费和集体福利系列。是不能抵扣的。所以去的增值税发票和能作为进项税抵扣是不能等同的。
第四个误区:差额纳税的问题。很多人在培训营改增的时候将差额纳税的功能放大了。差额纳税在原来的增值税法里面就没有。现在主要是有很多地区没有实行营改增,为了不伤害纳税人的利益给予的一个过渡性政策。但千万不要将它扩大。增值税的实施特别是一般纳税人的税收计算方法就是代替原来营业税的差额纳税 计税方法。没有必要再差额纳税。所以当全国都实施营改增后就是差额纳税政策停止执行之日。同在试点区域是不能差额纳税的。
第五个误区:政策宣传上营改增是帮助小企业实行结构性减税。其实是错的,在营改增后,人为制造了很多不公平。对于现在货物的一般纳税人(一般都是规模大的)来说抵扣范围扩大了,,能切实降低税务。营改增的一般纳税人也有可能降低税负,但对现在货物小规模纳税人(一般都是小微企业)和还没有实行营改增的纳税人来说,他们没有丝毫变化。别人降税负他们不降就是对他们不公平。现在要消除这种不公平只有两个办法:一是赶紧将剩余的营业税企业营改增,实在改不了的也应该减营业税税率或减税。而是将大家都成为一般纳税人。这样才能真正为小企业降低税负。 
 2012年12月20日写于杭州     陶善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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