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继续教育招生简章
2023年度会计继续教育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文件执行。
一、招生对象
所有从事会计类的工作人员
二、上课时间
报名时间: 6月1日—- 12月25日
上课时间: 7月26日— 12月23日
三、班级种类
1、白天班 3、双休日班
四、上课内容(分线下面授和线上学习两块)
公需科目
1.2022-2023年新修订的涉及财税、金融、会计等重要法律、法规知识
2.政策、时政、宪法、最新民法等知识
3.会计人员在工作中普遍使用法律概念、法律术语、法律规定
4.财务必须要遵守的职业道德
专业科目
第一部分:金税四期下的财税风险防控
第二部分:疫情下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第三部分:微利背景下企业增利措施的财务挖潜
第四部分:企业股权架构模式设计与应用
第五部分:常见税收违法案例分析与法理解读
第六部分:破产清算会计专题讲解
第七部分:注册制下拟IPO企业财务的规划与会计核算规范要点
第八部分:共同经营下合营方的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
第九部分:建筑施工企业标准化成本管控的实操专题
第十部分:财务BP可用的7个业财融合路径分析与实操
五、各企业、集团人数较多的单位如需上门服务可要求单位所需要的课程和服务
六、上课地点
体育场路580号浙江昆仑大厦2号楼1-4楼
七、收费标准
100元/每人,另加餐费40元(餐费按实际收取,20/每份)
八、咨询报名热线
85058537、15306539591(微信同号)、13600529844
具体课程安排如下:
2023年继续教育课表 | 备注 | ||
第一期 | 7月25至27 | 周二至周四 | |
第二期 | 8月22至24 | 周二至周四 | |
第三期 | 9月19至21 | 周二至周四 | |
第四期 | 9月26至28 | 周二至周四 | |
第五期 | 10月11至13 | 周三至周五 | |
第六期 | 10月16至18 | 周一至周三 | |
第七期 | 10月18至20 | 周三至周五 | |
第八期 | 10月23至25 | 周一至周三 | |
第九期 | 10月25至27 | 周三至周五 | |
第十期 | 10月28至29 | 周六、周日 | 双休日班 |
第十一期 | 11月8至10 | 周三至周五 | |
第十二期 | 11月13至15 | 周一至周三 | |
第十三期 | 11月15至17 | 周三至周五 | |
第十四期 | 11月20至22 | 周一至周三 | |
第十五期 | 11月22至24 | 周三至周五 | |
第十六期 | 11月25至26 | 周六、周日 | 双休日班 |
第十七期 | 11月27至29 | 周一至周三 | |
第十八期 | 12月13至15 | 周三至周五 | |
第十九期 | 12月20至22 | 周三至周五 | |
上课和报名地址:武林门体育场路580号昆仑大厦2号楼1楼报名大厅 | |||
上课时间:上午9:00-0-11:30 下午:13:00-16:00 | |||
联系电话:85058537、85174278、85175482 手机13600529844 |
微信公众号:求是财税服务 平台学习下载APP: 点滴云课
备注:2023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至12月23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