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所得税
1、小周在2010年12月发生以下收入并以此计算12月的个税:
(1)取得12月份工资4500元,一次性领取全年资金12000元
答 工资薪金所得
首先:计算12月工资应缴个税:(4500-2000)×15%-125=250
其次:一次性领取全年资金作为一个月的收入来计税
12000÷12=1000 据此找税率15%,扣除系数25
(12000-2000)×10%-25=975
(2)在某夜总会参与表演,去的报酬6000元
答 劳务报酬——不足4000,减800×税率20%;超过4000元,扣除20%费用×税率20%
20000-50000元扣除20%费用×税率30%-速算扣除数2000
50000元以上扣除20%费用×税率40%-速算扣除数2001
6000×(1-20%)×20%=960
(3)发表一篇论文,去的稿酬5000元
答 稿酬所得——不足4000,减800×税率20%×(1-30%);
超过4000元,扣除20%费用×税率20%×(1-30%)
5000×(1-20%)×20%×(1-30%)=560
(4)转让商标权一项,取得收入30000元
答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不足4000,减800×税率20%
超过4000元,扣除20%费用×税率20%
30000×(1-20%)×20%=4800
(5)银行存款100万元,年终结息30000元
答 2008年10月9日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
(6)出租机器一台,取得租金3000元,另出租一套房屋,取得月租金5500元
答 财产租赁所得——2008年3月1日起个人出租房屋减按10%计征个税
(3000-800)×20%=440
5500×(1-20%)×10%=440
(7)转让机器一台,转让价格为10万元,机器成本4万元,缴纳相关税费0.2万元
答 财产转让所得——除股票转让不征税,其余一律征收个税
(10-4-0.2)×20%=1.16
(8)买彩票中奖500万元,捐赠200万元
答 偶然所得——彩票所得1万元以下暂免个税;有奖发票800以下暂免个税
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
500×(1-30%)×20%=70
二、营业税
某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以下业务,并计算营业税及城建税和教附费
(1)提供运输劳务,收取运费100万元,收取运输装卸费20万元,收取公路发展基金10万元
(100+20+10)×3%=3.9
城建税:3.9×7%=0.273 教附费:3.9×3%=0.117
(2)承包建设各工程,收取建筑费1000万元,将部分工程转包给B公司,转包费用为200万元,同时为该工程提供装饰业务,收取装饰费500万元,施工期间职工工资50万元,设施费支出80万元,建材支出75万元,另外去的工程优质奖励35万元
(1000+500+35-200-50-80-75)×3%=33.9
(3)其开办的证券公司为客户提供融资1000万元,年利率5%,以次取得利息;买进股票1000万元,以1300万元出售,并缴纳相关税费60万元
1000×5%×5%=2.5
城建税:2.5×7%= 教附费:2.5×3%=
股票买卖所得=卖价-买价 税费不能扣
(1300-1000)×5%=15 城建税:15×7%= 教附费:15×3%=
(4)下属的快递公司,快递业务收入180万元;其下属的手机营业部销售电话机10000部,单价3000元/部
180×3%=5.4 城建税:5.4×7%= 教附费:5.4×3%=
单独销售电话机,只征增值税,如带卡号销售电话机,则征营业税
(5)承办演唱会,取得收入800万元,支付给演出公司400万元,支付场地租赁费70万元
(800-400-70)×3%=9.9 城建税:9.9×7%= 教附费:9.9×3%=
(6)其开办的夜总会,门票收费100万元,台位费30万元,点歌费50万元,销售鲜花收入85万元,销售烟酒饮料收入66万元——混合销售
(100+30+50+85+66)×20%=66.2
城建税:66.2×7%= 教附费:66.2×3%=
(7)其开办的宾馆营业收入400万元,给宾客打八折,实收320万元,营业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未在同一张发票上则全额计税
320×5%=16 城建税:16×7%= 教附费:16×3%=
(8)组织旅游团,共有成员100人,向每人收取了80000元,先到北京,在北京为每人支付了住宿费2000元、餐费1000元、交通费3000元、景点门票500元,然后到英国,由英国企业接团,付给接团企业每人45000元
100×(8-0.2-0.1-0.3-0.05-4.5)×5%=14.25
城建税:14.25×7%= 教附费:14.25×3%=
(9)为甲公司做广告,收取广告收入1000万元,支付给电视台300万元,支付给广告制作商250万元
(1000-300-250)×5%=22.5 城建税:22.5×7%= 教附费:22.5×3%=
(10)出租机器20台,每台租金20000元——租赁收入
20×20000×5%=20000 城建税:20000×7%= 教附费:20000×3%=
(11)转让专利权取得转让费700万元,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收入8000万元,土地购置成本5500
700×5%=35 城建税:35×7%= 教附费:35×3%=
(8000-5500)×5%=125 城建税:125×7%= 教附费:125×3%=
(12)销售房产取得收入3000万元,房产购置成本1800万元,以房产投资入股,取得股权1000万元,后将股权转让,并取得转让费1000万元
(3000-1800)×5%=60 城建税:60×7%= 教附费:60×3%=
与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加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在投资转后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
(13)自建房屋一幢,建筑费用支出1000万元,建好后出售给乙公司,取得销售收入3500万元,成本利润为10%
自建自用房屋行为不纳税,但自建房屋对外销售后,则应先按建筑业纳税,再按销售后不动产纳税
3500×5%=175 城建税:175×7%= 教附费:175×3%=
1000×(1+10%)/(1-3%)×3%=34.02
城建税:34.02×7%= 教附费:34.02×3%=
(14)其开办的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100万元,代收水费10万元,电费20万元,代收业务手续费1%
100×5%=5 城建税: 5×7%= 教附费: 5×3%=
(10+20)×1%×5%=0.015 城建税:0.015×7%= 教附费:0.015×3%=